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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单纯回收企业运费补贴标准提高
 
来源:腾讯网        发稿时间:2010-05-04 10:48:34        发稿编辑:幻境
  2010年3月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再度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进行调整。对在试点省市范围内招标确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单纯回收企业,不分品种和运输距离,运费补贴标准在原有补贴标准基础上每台提高10元,具体分品种补贴标准详见表1。

  此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受益对象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省市范围内招标确定的单纯回收企业。《补充通知》把单纯回收企业界定为: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的回收、分拣、简单加工,

不参与家电销售或拆解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就是说,双中标企业和参与以旧换新拆解的企业并不在此次补贴调整范围内。

  《电器》记者参考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公示的企业名单发现,9个试点省市都有这样的单纯回收企业,但是与庞大的回收企业整体相比,符合这一要求的企业并不算多。以天津市为例,天津市共有19家企业中标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其中15家为双中标企业,2家为拆解企业,只有天津市津煤达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和天津新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2家能够符合单纯回收企业的标准。

  比起可以借回收扩大影响的销售企业,和最终获得旧家电的拆解企业,单纯回收企业的确是最“费力不讨好的”。“运费补贴提高,能够保证像我们这样的单纯回收企业的利益,提高企业回收的积极性。”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青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以原来的回收补贴而言,单纯回收企业是亏本的。现在多加10元,大部分地方的回收可以保证不赔不赚,但还是没有利润可言。”(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