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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疫情之下,产生的大量医疗废物,该何去何从?
 
来源:无忧固废网        发稿时间:2020-02-11 06:34:54        发稿编辑:影子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已经在武汉、在湖北进入全面爆发阶段,在全国各省也在逐渐蔓延,确认病例和疑似病例人数不断增加,湖北各地的口罩、防护服和各类医疗物资全面告急,全国各地的口罩供不应求。

  为应对来势汹汹的肺炎疫情,口罩、防护服和其他大量医疗物资被快速消耗掉,同时也就产生了大量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如果这些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必然会引发二次感染,导致疫情继续蔓延。

  通过这篇文章,我们详细分析下,肺炎疫情之下,产生的大量医疗废物,该如何处置?主要围绕六个问题进行分析:什么是医疗废物?为何医疗废物不能当普通垃圾处理?国家对医疗废物处理有哪些规定?湖北省是否有能力处理肺炎疫情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应急处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个人使用过的口罩,该如何处理?

  01/ 什么是医疗废物?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就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被分为五大类:

  第一类是感染性医疗废物,这是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传染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比如棉球、口罩、被服、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器械等)、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肺炎疫情引发的大量医疗废物,可能都会具有感染性。

  第二类是病理性医疗废物,主要是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第三类是损伤性医疗废物,就是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比如医用针头、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第四类是药物性医疗废物,主要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第五类是化学性医疗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比如实验室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化学试剂等。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02/ 为什么医疗废物不能当普通垃圾处理?

  普通垃圾,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固体垃圾等,这些垃圾没有感染性、没有毒性、没有腐蚀性,我们直接将这些普通垃圾丢在市政垃圾桶中或者填埋处置,不会对环境和其他人产生危害。

  医疗废物,一般会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危险。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凡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被列为危险废物: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规定了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处理要求,进行收集、运转、贮存、处理、处置,不能随意丢弃在市政垃圾桶中,也不能直接就地填埋,否则会对空气、水、土壤等产生污染,甚至对人产生二次伤害。

  03/ 国家对医疗废物处理有哪些规定?

  国家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危险废物处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并专门针对医疗废物处理发布了相关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比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医疗废物运转车技术规范》等。

  这个文件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处理、处置等各环节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废物,就可以实现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避免医疗废物引发的疾病传播,保证大家的身体健康。

  面对这次肺炎疫情,为了有效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相关部门都发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其他各省也在陆续发布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04/ 湖北省是否有能力处理所有医疗废物?

  目前肺炎疫情最严重的是武汉市,其次是湖北省其他地市。我们先分析武汉市是否有能力处理当地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然后再分析湖北省各地区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

  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的《武汉市2018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武汉全市2018年医疗废物产生量1.73万吨,处置量1.73万吨,全部运送至武汉市汉氏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100%使用无害化焚烧方式集中处置。

  武汉市汉氏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由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2年正式投入运营,目前这是武汉市唯一一家具备资质处理医疗废物的经营单位。该处置中心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永安堂锅顶山,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专门负责武汉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采用热解气化焚烧技术处理医疗废物,处理规模为1.8万吨/年,设计日处置医疗废物50吨,正常情况下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可满足武汉市所有医疗废物处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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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武汉市汉氏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距离新建的火神山医院约13公里,距离雷神山医院约25公里

  随着肺炎疫情的蔓延,确认病例和疑似病例快速上升,还有大量潜在病例在医院等待检测(比如有发热症状的),目前武汉各大医院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必将远超日常水平,而且肺炎疫情产生的大量医疗废物都具备较强的感染性,必须当天尽快处理。

  但是,武汉市唯一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厂,在正常情况下都已经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了,在加上疫情期间临时产生的大量医疗废物,必然超过其处理能力,我估计,武汉市很难第一时间焚烧处理所有医疗废物。

  但是这些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如果不及时处理,很可能会引发疫情二次蔓延,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

  我们进一步分析湖北省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

  根据2019年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录,湖北省共有17家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单位,每个地级市、自治州、直辖县基本设置了一个医疗废物处理厂,湖北全省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合计约7万吨/年(相当于武汉市的3.8倍),每天的处理能力大概为200吨。

  目前湖北省的医疗废物处理规模并不高,也许可以勉强满足医疗废物日常处理需求。根据我对危废行业现状的了解,全国不少地区产生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的单位,为了逃避缴纳废物处理费,将医疗废物混入市政生活垃圾,或者简单处理后丢弃,甚至存在医疗废物倒卖回收利用的情况。

  也就是说,如果所有医疗废物全部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处理的话,目前一些地区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根本无法满足日常处理需求,这是目前危废行业的现状,这也是近几年在国家强力监管下,为了尽快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危废行业可以快速发展的原因。

  本次肺炎疫情产生的大量医疗废物,国家肯定会强力监管,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收集、贮存和处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同时也会一并推动监管其他日常医疗废物,不允许混入市政垃圾或随意丢弃,更不允许倒卖回收利用,否则疫情就很难遏制住。这就会考验各地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

  肺炎疫情在整个湖北已经处于爆发阶段,湖北各市区是否有能力第一时间焚烧处理完本地产生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是否有能力接收武汉市额外的医疗废物,或者接收临近其他地区额外的医疗废物,这些问题都需要打个问号,这就要真正考验湖北省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考验其全局统筹能力。

  05/ 采取哪些措施应急处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

  根据以上分析,我估计目前武汉市、甚至湖北其他地区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都比较有限,很难短时间内有效快速处理完所有医疗废物。

  那么,需要采取哪些措施可以缓解,或者从根本上解决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具有较强的感染性,最安全可靠的是高温焚烧处置方式(温度≥850℃),其次再考虑非焚烧处置方式,比如高温蒸汽消毒、微波消毒、化学消毒等。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相关省份的指导意见,我整理分析后,认为可以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措施一:临时贮存,集中处置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若不能及时处置,应将盛装医疗废物的周转箱置于贮存库内暂时贮存,贮存库必须必备制冷功能和防渗性能,而且要便于清洗和消毒,当贮存温度≥5℃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当贮存温度<5℃时,贮存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

  湖北省所有的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都需要评估医疗废物贮存能力和焚烧处置能力,在优先处理肺炎疫情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每天的医疗废物贮存量和焚烧量,统筹安排医疗废物的贮存时间、焚烧的优先顺序,既要保证满足贮存技术条件和时间限制,又要保证及时焚烧处理医疗废物,避免焚烧不及时引发二次感染。

  医疗废物对于贮存条件确实要求比较高,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的贮存库空间有限,面对短期内暴增的医疗废物,肯定无法全部接收和贮存,但该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疗废物焚烧能力不足的现状。

  措施二:分类管理,分流处置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肺炎疫情期间产生的大量医疗废物都具备感染性,和日常产生的医疗废物特性有所不同,所以,在应急处置期间,可以将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

  使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优先保障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

  其他医疗废物可分流至其他应急处置设施进行处置,比如危险废物处置厂、市政垃圾焚烧厂等。

  措施三:备选设施,应急处置

  在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的基础上,可在本地利用备选设施处置。可备选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包括: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炉、工业窑炉等。

  (1) 使用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应急处理

  医疗机构自行或在邻近医疗机构,采用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但是必须合理设置处置地点,避免污染附近水源和环境。

  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一般采取非焚烧处置技术,比如高温蒸汽消毒、微波消毒、化学消毒,可以消除或减少感染强度。这类设备处理规模不大,但处理后就可以延长医疗废物暂存时间,后待续再运送至专业机构最终处置。

  (2)使用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应急处理

  医疗废物也属于危险废物,两者在焚烧处置技术上是类似的,但预处理措施存在一定的差别。使用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处理医疗废物,必须划定专门区域进行接收卸料和清洗消毒,必须采取专门的输送上料设备等措施,避免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接触产生二次交差感染。

  我详细查询了武汉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备情况,根据湖北省生态环保局公布的2019年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录,武汉市共有2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中12家单位仅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不具备焚烧处理能力,其余11家单位大部分从事废液、废催化剂、含金属废物的资源化回收利用,也不具备焚烧处理能力。

  所以,武汉市具备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能力的单位非常少,初步排查发现,武汉凤凰绿色贸易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具备3万吨/年的危废焚烧处置规模,主要处理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精馏残渣、表面处理废物,但根据2019年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录,该公司批准的处理规模是6000吨/年,最终能否用于应急处理医疗废物并增加处理规模,还需要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安排。

  湖北省其他地市,也需要尽快排查当地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厂的处理能力,并评估能否临时应急处理部分医疗废物。

  (3)使用生活垃圾焚烧炉和工业窑炉应急处理

  生态环境部和相关部门指出,在做好相关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生活垃圾焚烧炉和工业窑炉应急处理医疗废物。

  我个人的意见是,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性较强,国内大部分经营单位管理能力有限,预处理措施和处理人员的水平可能都达不到要求,为了避免引发二次感染,原则上不建议采取生活垃圾焚烧炉、工业窑炉等常规焚烧设备处理肺炎疫情医疗垃圾,在其他设备处理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处理不具备感染性的常规医疗废物。

  措施四:统筹资源,跨区域协同

  生态环境部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发文中,明确了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以市为单位首先摸排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对存在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缺口的地市,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协调本省其他地市,或者协调邻省具有富余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相邻地市建立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

  如果湖北省内部统筹安排后,确实无法第一时间处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必须第一时间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协调运送至附近省份及时处理,避免造成医疗废物的积压。

  目前肺炎疫情尚未在全国范围爆发,其他省份肺炎病例数量较少,若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其他省份应该可以接收湖北省额外的医疗废物,尤其是华中地区几个临近省份进行协同处理。

  06/ 个人使用过的口罩,如何处理?

  面对肺炎疫情,佩戴口罩确实可以预防病毒传染,大家都已经知道出门必须戴口罩,而且使用过的口罩不能重复性使用。

  那么,使用过的口罩应该如何处理,应该丢弃到什么地方?

  如果你确认使用过的口罩没有接触到新型冠状病毒,就可以将口罩直接丢弃到市政垃圾桶中,作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理。

  但是,我们出门一趟,不管是接触到熟悉的人还是陌生人,我们无法知道哪个人感染了病毒(病毒潜伏期可能无任何征兆),我们根本无法判断自己是否接触到了新型冠状病毒,口罩外表面是否已经感染了病毒?

  所以,谨慎期间,我们必须最大限度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周边人的生命健康,建议如下措施:

  使用正确的脱口罩方法,使用手捏住耳绳取下口罩,务必不要接触口罩的外表面,避免自己感染上病毒。

  如果你在医院,脱口罩后,可以直接投入到黄色的医疗废物专用垃圾桶中,后续由专业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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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不在医院,脱下口罩后,最安全的处理措施是先消毒、再密封、然后投入有害垃圾桶中。

  具体做法是:将脱下的口罩后,单独放在一个密封袋(或垃圾袋、保鲜袋)中,然后使用医用75%酒精(或者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喷洒在口罩表面消毒,处理完毕后将密封袋(或垃圾袋、保鲜袋)密封上,然后投入到有害垃圾桶中。

  如果家中无消毒液,可以直接使用密封袋(或垃圾袋、保鲜袋)密封,并建议在袋子表面贴张纸条,注明“口罩未消毒,可能有感染风险”,然后再将口罩密封后丢入有害垃圾桶。若找不到有害垃圾桶,也只能丢入普通的垃圾桶中了。

  很多地方可能找不到有害垃圾桶,这是普遍问题,主要是因为很多地方垃圾分类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设置垃圾桶,在此,我强烈呼吁每个城市、每个小区都临时投放增加“口罩专用垃圾桶”,最大限度地避免口罩引发的二次感染。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5、《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6、《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7、《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0年1月28日

  8、《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28日

  9、其他相关资料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