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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领导牵头 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逼格”升级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发稿时间:2018-07-20 06:30:49        发稿编辑:影子
  为期两天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聚焦大气污染防治,聚焦蓝天保卫战,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有业内人士表示,未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在综合协调方面将进一步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其中,针对当前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对推动区域联防联控应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在大气污染治理的过程中,区域联防联控实现重大创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其中,京津冀强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取得突破性成效,而这也促进了“大气十条”的圆满收官。

  从当初各自单打独斗的模式,到目前的三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相互支持、握指成拳,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已逐步转换到联防联控模式,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也是当前应对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的必要手段。

  为进一步推动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称,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据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成立于2013年10月,旨在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联动协作,形成治污合力。此次将“协作”调整为“领导”,是我国在跨地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的优化、深化和最新探索,标志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提出,该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担任,其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兼任。可以看出,调整过后的领导小组阵容非常强大。

  那么“升级”过后的领导小组有哪些职责呢?据透露,领导小组将在统筹研究、方针政策制定以及决策部署发挥重要的作用。如:组织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确定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等。

  为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既定目标,下一步,我国将从尽快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开展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联动;落实各方面的责任,强化问责;结合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区域空气质量改善进程等方面入手。

  此外,也有业内专家建议,还可从立法、环境执法层面加强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具体而言,可采用区域立法模式,在京津冀区域内设立专门的区域立法委员会,统一进行京津冀区域内联防联控治理大气污染的立法活动。同时,三地应开展联动执法,共享环境监察执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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