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集中度评价方法
1。行业集中度指数
行业集中度指数又称行业集中率,是行业相关市场内前N家最大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产值、产量、销售额、销售量、职工人数、资产总额等的总和的百分比,是衡量市场集中度的指标,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
一般认为,如果行业集中度CR4<30或CR8<40,则此行业为竞争型;如果CR4≥30或CR8≥40,则此行业为寡占型。产业集中度还可分为低、中、高3个等级,CR4<50属低集中度,CR4在50~80之间为中等集中度,而CR4>80为高集中度。
2。国外平板玻璃行业属中等集中度
在平板玻璃行业,按照生产能力大小排名,旭硝子、板硝子、圣戈班、加迪安、江苏华尔润、台玻、PPG、秦皇岛耀华、山东玻璃集团和土耳其Sisecam位列全球前10名,中国玻璃、洛玻、南玻排在11~13位。旭硝子、板硝子、圣戈班和加迪安这四大跨国玻璃公司控制着147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占全部生产线的36%。
国外平板玻璃行业主要集中在四大跨国玻璃公司手中。旭硝子、板硝子、圣戈班和加迪安四大跨国玻璃公司在南美洲、欧洲、除中国外的亚太地区和北美洲占有率分别为100%、68%、55%和51%。
旭硝子、板硝子等四大跨国玻璃公司在平板玻璃市场上占有36。1%的市场份额,在高端平板玻璃市场上占有66%的市场份额,旭硝子、板硝子和圣戈班占有全球75%的汽车玻璃(OE)市场份额。这些企业资金雄厚,创新能力强,在技术、品牌、规模、营销网络等方面占有优势,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在高端产品和技术市场形成垄断格局,而且这些企业发展的途径不仅仅是竞争,这些跨国公司相互之间还形成了战略联盟。
国外平板玻璃行业集中度高,具有寡占型特征。对国际平板玻璃行业来说,四大跨国玻璃公司在全球各大市场中的集中度指标CR4在北美达到51,中国以外的亚太地区达到55,在欧洲为68,在南美洲达到100,可见国外平板玻璃行业集中度达到寡占型,产业集中度属中等集中度水平。
3。我国平板玻璃行业属低集中度
根据国际平板玻璃产业CR4指标,我国平板玻璃产业总体上宜采用CR4作为衡量指标。
与国外同行相比,我国平板玻璃行业生产集中度仍处较低水平,按照CR4模型,我国最大的4家平板玻璃企业浮法玻璃生产能力CR4=28,浮法玻璃产量占总浮法玻璃的产量CR4=29,而这4家企业平板玻璃产量占总产量CR4=26。这3个衡量尺度的CR4均低于30,属于竞争型市场,属低集中度水平。
平板玻璃产业合理集中度及实现途径
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有利于消化过剩产能,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同时,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有利于消除企业之间过度无序竞争,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还将有利于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提升企业实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加快形成更多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更好地把握我国产业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主动权。
我国平板玻璃产业组织结构的目标是达到中等集中度水平,以CR4达到50~60为宜;在区域市场CR4可更高,例如60~80。
从长期的跨度来看,提出并购发展的速度快、中和慢3种可能发展路径。
快速发展型。在宏观政策的支持和企业的努力下,产业组织结构调整主要以兼并为主,兼并重组大规模而持续展开,2012年国内最大的4家平板玻璃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40%,十大玻璃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70%,实现《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平板玻璃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原[2009]591号)中提出的产业集中度目标;2015年CR4达到50,并于2020年达到55,实现产业集中度合理目标。
慢速发展型。近5年来玻璃行业CR10指标一直在57上下徘徊,行业组织结构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如果保持这一发展的惯性,2020年CR4达40,即推迟8年实现《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平板玻璃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产业集中度目标,2030年前后实现CR4=55的目标。
中速发展型。介于上述二者之间,在2015年前后,随着淘汰落后平板玻璃产能工作目标的实现,《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平板玻璃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产业集中度目标,比原定目标晚3年;2020年达到CR4=55的目标。
2010~2020年将是我国平板玻璃工业提高产业集中度的黄金时期。我国平板玻璃产业组织结构处于严重的分散状态,产业大而不强,资源消耗高,效益低下,国际竞争能力弱。提高产业集中度将是平板玻璃行业今后至少10年内的主旋律。
并购将成为企业成长的最主要模式,并购将常态化。通过并购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调整产业结构,进行公司重组,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最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横向兼并是主要模式,前向、后向的垂直兼并将在今后5~10年趋于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