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家电回收有法可依
《条例》的核心在于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目录管理、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并对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经营者和处理企业的相关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随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回收的旧家电越来越多。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17日,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五大类旧家电352.5万台,其中电视机256.9万台,冰箱27.9万台,洗衣机44万台,空调4.6万台,电脑19.1万台;共销售五大类新家电310万台,其中电视机140.3万台,冰箱45.5万台,洗衣机50.6万台,空调40.6万台,电脑33万台,销售额共计达121.3亿元。然而,就在不少厂家为火爆的销售业绩兴奋不已的同时,也在为仓库里大量堆积的废弃家电忧心忡忡:拆解企业来不及消化,回收的旧家电仓储压力不断增大。
对此,中国家电协会技术顾问刘福中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进入家用电器报废淘汰高峰期。据统计,全国家庭每年要囤积和闲置2000万台以上的旧电视、电脑、冰箱等电器。电子垃圾数量的不断攀升,引起了人们对废弃家电拆解行业的关注。
而多年来,我国拆解业的现状不容乐观:正规的拆解企业收不过走街串巷的“平板车”,这种现象被业界形象地比喻为“正规军干不过游击队”。例如被业界称为拥有国内最大的废弃电子处理体系的北京华星环保公司,就常年“吃不饱”。因此,对于废弃产品回收这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来说,迫切需要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
此次正式颁布的《条例》与近几年在业内讨论多次的各种版本内容相比,在制定的宗旨和原则等大方针上并没有多少变化。比较“创新”的规定主要有: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审批时,审批工作由各级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负责;明确提出“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有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
此外,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还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此《条例》中,对回收产品目录和处理企业的资质都有严格的规定,而以旧换新的全国推广首先需要这些具备资质的回收处理企业。因此,为实现全国推广,估计两个政策要有一定的衔接,从而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再利用有更好的促进。”
制造企业行动积极
企业巧妙地采用各种方法,不仅将废弃产品回收与企业赢利结合起来,而且大大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提高了企业的品牌竞争力。
毋庸置疑,废弃产品的回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国家必须有相关的强制性政策,规定生产企业的责任到底有哪些,并由相关的机构来监督执行;其次,要让用户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废弃产品,并愿意为了绿色环保而牺牲自己卖废品赚得的蝇头小利;最后,还需要企业建设一个从回收到拆解、再到再利用的一个完整生态链。
在采访中,许多家电企业工作人员都坦言,《条例》出台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成本压力,但企业会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政府做好废弃家电的回收工作。我们看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绿色回收的行列中来。
例如,在倡导绿色环保方面积极行动的海信公司,日前,与索尼、松下等PSA(ProductStewardshipAustralia澳大利亚产品管理组织)成员一起,致力于修复和回收废弃电子电器产品,以及说服澳大利亚政府为澳大利亚所有的电视供应商和进口商制定新的法律来回收废弃电视,以防它们被轻易地扔进废弃品填埋场,造成环境影响和资源浪费。海信集团副总裁郭庆存表示,海信已把节能和环保问题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将绿色发展融入企业愿景及战略规划中,着力推行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回收、固废处理等。
此外,在服务方面有很大优势的联想,在废弃电脑回收方面,采用的是与相关协会一起推进的方法;而惠普在全球的电子垃圾回收计划已经持续了21年,其已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回收服务;爱立信推出了电信设备的环保回收服务体系,并以严谨的生态管理标准,进行废弃电信设备的产品清运、拆解分类与回收处理;我国最大的家电生产企业海尔也一直致力于中国环保事业,积极参与废弃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工作,下一步海尔将通过推行绿色战略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摩托罗拉很早便发起了“绿色中国,绿色服务”环保项目,在全国服务网点设立手机废弃电池回收点;为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国美集团已在全国构建起旧家电回收点,并出资4亿多元补贴“以旧换新”的消费者。
需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体系的建成,还需要产业链上生产企业、消费者及政府等各个环节的共同支持。
可见,国内众多企业都提高了对产品环保回收的重视程度,然而,据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废弃电子产品综合利用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杨冬青向《中国电子报》记者介绍,通过2009年度“企业环境调查”,还是反映出电子电器行业在生态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障碍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了解不够深入,企业环境意识有待提高;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内部没有设立环境岗位,是通过质量部门开展工作的;企业对环境管理投入的资金普遍较少,比例失衡;企业普遍对承担面向社会的废弃产品的回收责任不够明确;有关生态领域的国际、国内及地方标准存在矛盾和差异,为企业开展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等。
对于目前面临的种种问题,业内专家指出,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众所周知,欧盟WEEE指令《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ROHS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已经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除此之外,欧盟从1993年起就实施了制造商回收责任制,由制造商承担废弃家电的回收利用。日本从2001年4月起开始实施《家用电器回收法》,一方面,强迫制造商回收旧电器,另一方面则要消费者承担大部分的回收循环费。美国电子垃圾拆解已经形成了很专业的分工,有专门负责拆解的公司,有专门负责电路板回收的公司,有专门提炼金属的公司等。瑞典自1994年开始实施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者责任制”。
不过,仅仅依靠政府和生产企业、销售商是不够的,每一位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和行动也至关重要。比如在日本,法律规定禁止私自丢弃和处理废弃电器,否则会遭受高额罚金的处罚,而且在购买时就预先要为最终的处理缴纳一部分的费用。据北京工业大学环境工程学院程会强院长介绍,在日本购买冰箱、彩电、空调等产品时,消费者大约需要缴纳2400日元到4600日元不等的预处理费。而作为生产者来说,也应该从生产的成本当中,拿出一部分来作为它将来回收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