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防止“以旧换新”中“报而不废”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发稿时间:2009-08-27 20:05:39 发稿编辑:幻境
2009年8月13日15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司长邸建凯、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和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巡视员李新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促进扩大内需 贯彻实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回收、秋老虎]“以旧换新”的报废车辆和进入报废期的旧家电会不会再次流入社会?如何防止?
[常晓村]这个事情是很严肃的事情,我想有关部门监管也得重点防止。如果一辆汽车报废了,领了补贴了,又重新到市场,以旧换新的目的没达到,财政的资金也白拿走,新车也卖不出去了,也不能引导消费了,黄标车照样排放。所以我想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不光是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的问题,还包括工商、质检、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作战。这个问题很好,我们很担心这个问题,要防止报而不废。怎么防止呢?首先把车收回来。第二,收回来以后要注销,注销要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注销证明。第三,你买新车要拿发票和身份证。如果你的车都注销了,旧车也拆解了,新车也买了,就不存在报而不废流入社会的问题,如果存在流入社会,那中间环节肯定出问题了。哪个环节?要么是没收,收了,那就没注销;注销了,那就是没有拆解。
[邸建凯]关于家电,这次回收的旧家电一律要交售给家电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我们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中标的回收企业要签订有关承诺协议,保证回收的旧家电全部交售给指定的拆解企业。要求拆解企业也要签订承诺协议,保证收购的所有旧家电不能够再进入流通,在规定时间内将这些家电报废拆解。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